家庭和谐是校园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进一步在全校弘扬文明新风,以家庭的文明和谐推进校园的文明和谐,推进我校文明创建工作,根据湖南科技大学《关于开展2016年“敬老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离退休教职工中开展“和谐家庭”评选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弘扬家庭美德,倡导良好家风为宗旨,以互相学习、彼此借鉴、共同分享、相互促进为目的,激励离退休家庭成员为学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、积极支持或投身学校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,以家庭的和谐稳定促进校园的和谐,为创建文明校园作贡献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2、家规、家训、家风传承好,家庭和睦,教育儿女有方,尊老爱幼,上慈下孝,乐于助人,邻里关系和睦。
3、有稳定的婚姻关系。
4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为,主动融入社会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被采纳或家庭成员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。
5、身心健康,乐观豁达,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以片组为单位,按评选条件组织推荐。
2、每个片组推荐和谐家庭1个。
3、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,实事求是,突出主要事迹。
4、认真填报《湖南科技大学“和谐家庭”申报表》,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各校区办公室,逾期以弃权处理。
附件:《湖南科技大学“和谐家庭”申报表》
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