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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年离退休教职工 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的通知

 各校区办公室、党支部、社区片组:

2016年离退休教职工的困难补助评定工作已开始,请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(试行)》认真组织做好有关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个人申请:申请困难补助的离退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在1130日前向所在片组或校区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:

     1、申请困难补助的职工必须填写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》。

     2、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。

 3、申请大病医疗补助的职工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)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;

2)住院费公费医疗报销单据复印件;

3)住院费结算收据原件或复印件;

4)外购药医院处方和购药原始发票或正式收据;

5)门诊医药费公费医疗报销单据底单(红联)

二、校区初评:各校区审核申请材料,并于12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,初步拟出校区困难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。并根据初评情况填写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基本情况一览表》,将个人申请、自负医药费的发票等有关材料报困难补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三、材料汇总审核:困难补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 )于1220日前将材料汇总,并组织召开经费审核工作会议。

五、审核评定:困难补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组织召开评定工作会议,审核申请人的材料,综合评定困难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。

六、情况公示:办公室将评定结果在三个校区进行公示,公示期七天。

七、学校审定: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期的群众意见,进一步研究讨论,最后拟定困难补助对象及金额,报校党委审定。

八、补助发放:春节前,由处领导带队登门将补助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。

 

  附件1: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(试行)》

      附件2: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审核表》。

  附件3: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基本情况一览表》

 

离退休工作处

0一六年十一月八日

作者:lltxcbgs 来源:原创 发布日期:2016年11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