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离退休教职工的困难补助评定工作已开始,请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(试行)》认真组织做好有关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个人申请:申请困难补助的离退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在
1、申请困难补助的职工必须填写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》。
2、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。
3、申请大病医疗补助的职工还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;
(2)住院费公费医疗报销单据复印件;
(3)住院费结算收据原件或复印件;
(4)外购药医院处方和购药原始发票或正式收据;
(5)门诊医药费公费医疗报销单据底单(红联)。
二、校区初评:各校区审核申请材料,并于
三、材料汇总审核:困难补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 )于
五、审核评定:困难补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组织召开评定工作会议,审核申请人的材料,综合评定困难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。
六、情况公示:办公室将评定结果在三个校区进行公示,公示期七天。
七、学校审定: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期的群众意见,进一步研究讨论,最后拟定困难补助对象及金额,报校党委审定。
八、补助发放:春节前,由处领导带队登门将补助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。
附件1: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(试行)》
附件2: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审核表》。
附件3:《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基本情况一览表》
离退休工作处
二0一六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