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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离退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“双先”表彰大会精神,为表彰先进、弘扬正气,进一步激励、引导老同志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,为学校建设发展献计献策,充分展示离退休人员的精神风貌,经离退休工作党委研究决定,开展离退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(一)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文体协会所有的二级协会。
(二)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校离退休人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集体评选条件:
1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爱国爱校,遵守法纪,崇尚科学,宣传文明。
2、组织机构健全,领导班子团结,队伍和谐稳定,规章制度完善。
3、年初有计划,年终有总结,会员活动开展正常且有记载(作为附件材料附申报表后)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4、关心、理解、配合、支持学校改革发展。
(二)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觉悟高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弘扬良好家风,心态积极。
2、爱国爱校,遵纪守法,关心、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,积极为发展老年事业作贡献。
3、热爱生活,团结同志,乐于为老年人服务,受到老年人好评。
4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在大学生成长成才(解决大学生“五困”)、老年文体活动和老年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者。
三、评选名额
(一)先进集体不超过3个。
(二)先进个人不超过20人。其中,文化艺术体育活动10人、关心下一代工作5人、热心老年工作5人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推荐
1、先进集体推荐:
(1)二级协会填表申报;
(2)老年文体协会会议推荐。
2、先进个人推荐:
(1)文体活动类10人,由老年文体协会负责推荐;
(2)关心下一代工作类5人,由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负责推荐;
(3)热心老年工作类5人,其中片组长3人,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推荐;二级协会负责人(含理事)2人,由老年文体协会负责推荐;
(4)以上三类人员推荐名单不重复。
3、申报材料提交时间:
(1)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于9月26日下午5:00前交老年文体协会、校关工委(片组长个人材料交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)。
(2)老年文体协会、校关工委于9月30日上午11:00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报离退休工作处,联系人:陈苏婉,联系电话:58290506。
(二)审定
离退休工作党委会议审定,确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。
(三)公示
(四)印发表彰决定文件
五、表彰办法
将于重阳节前后举行的文艺晚会上进行表彰,对先进集体授予“离退休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对先进个人授予“离退休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并发放一定的奖金。
 
    附件:1.离退休先进集体申报表
          2. 离退休先进个人申报表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20日
作者:离退休工作处 来源:原创 发布日期:2017年0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