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心助老协会会议制度
一. 会议形式
协会会议包含以下四种形式:
1.
全体大会:所有协会会员参与的大会,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;
2.
部长例会:部门负责人会议(包括部长级扩大会议),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;
3.
部门例会:各部门内部会议,每月至少召开一次;
4.
其他会议:因工作需要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的临时性工作会议。
二. 会议要求
1.
会前应与会人员通知到位;
2.
应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;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,须提前向会议负责人请假;
3.
每次会议必须签到;
4.
每次会议必须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;
5.
遵守会议纪律,自觉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;
6.
与会者应积极发言,总结或介绍、部署自己负责的工作,并积极为协会的其他工作建言献策;
7.
协会负责人必须按要求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和部长例会,并督促各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召开部门例会;
8.
会员参会情况及表现作为年度评奖评优依据。
湖南科技大学爱心助老协会
二〇二三年四月
发布日期:2023年04月24日